校内各部门: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台州市第七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台市委办发电[2014]9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充分激发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台州市第七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详细选拔要求请参阅《关于开展台州市第七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现将我校的推荐程序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10月10日,各部门根据推荐条件,提出推荐对象名单,或由本人根据条件向所在部门自荐。部门被推荐人或自荐人填写《台州市第七届拔尖人才推荐表》(1份)和所在部门明确提出推荐理由(符合选拔条件中的第几条)纸质材料报组织部,电子稿发组织部邮箱:zzb@tzc.edu.cn。
2、10月11日-13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3、10月14日-15日,申报人员准备科技(专业)成果等主要材料或奖励证书的复印件(纸质稿暂时不交),附件申报材料电子稿(全部扫描成pdf文本格式)发组织部邮箱。
4、10月16-18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5、10月19-21日,被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在校园网公示3天。
6、10月22-23日,公示无异议,被推荐人上交《台州市第七届拔尖人才推荐表》(1份)及相应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报组织部。临海(椒江)校区行政楼304办公室,联系人:林霖;联系电话:667585.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程序和时间要求,做好本次拔尖人才的推荐工作。
附件1:《关于开展台州市第七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台市委办发电[2014]95号)
附件2:部门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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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