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9-12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请各党总支(机关党工委)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案件通报,深刻汲取教训,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知行合一的角度检视自己,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和赠送节礼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包括电子“红包”、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4.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

5.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6.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9.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

10.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校纪委将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用各种方式规避组织监督的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从严处理;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举报电话:0576-88665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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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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