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财务清理、决算工作的通知
台学院计财发〔2012〕8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保证财务决算资料的真实、完整及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算要求,现就本年度财务清理、决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类借款(现金、支票等),其他原始凭证的报销、款项的支付截止12月15日。自上述截止日起到2013年1月10日,计财处暂停办理相关业务。
二、各部门之间的款项转账、费用结报、指标增减等涉及到需计财处进行财务处理的经济业务事项,截止到12月10日。
三、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领取的备用金、周转金应在12月10日前交回计财处。确需续借的,可在下年初办理借款手续。
四、各部门在计财处领用的统一收据、往来款收据,应于年终前交回计财处,以便及时核销。
五、各部门在2012年12月20日前,带《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6内部经费使用结算凭证》到计财处办理2012年度经费结报。
六、各科研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1月23日,持《科研经费卡》及《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6内部经费使用结算凭证》到计财处核对并更换新本。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