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2022〕21号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22〕13号)、《台州市财政局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台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台财行发〔2022〕21号)等规定,现对我校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见附件1),并向贵委申请报备。
特此报告。
附件:1.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培训收费项目清单
2.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3.台州市财政局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台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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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8日
(联系人:吴文姝,联系电话:13958563931;杨姗姗,联系电话:13606650088)